2017年,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将掀起高潮。日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,要加快建立公务员、税务师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、注册消防工程师、律师、会计审计、教师、医师、认证人员、执业药师、金融从业人员、评估师、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、导游14类重点职业人员信用记录。目前我市已经初步汇集了律师、教师、医师、导游、会计等重点人群的基本信息。
同时要求:不断完善诚信典型“红名单”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“黑名单”制度,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,建立健全退出机制。在保证独立、公正、客观前提下,鼓励有关群众团体、金融机构、征信机构、评级机构、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产生的“红名单”和“黑名单”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参考使用。进而在全国范围建立和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。截止2017年1月,我市已经在诚信扬州网站上公布了25批次的信用红榜和信用黑榜,并实现了与省、国家的数据共享。
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。主要惩戒范围有:
将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。重点包括: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。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。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,严重影响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。将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。对严重失信主体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,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。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。对严重失信主体,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,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,防范信用风险。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。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,推动行业信用建设。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和惩戒。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,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。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,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,记入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。